虎为媒  第10章

作者:芭芭拉·卡德兰      更新:2020-12-23 03:28:42      字数:1081
  伯爵对她敬爱的女主人的所作所为,珍妮始终不能释怀。
  如果说泰丽莎恨自己的父亲,那么,谁也不知道珍妮对他的厌恶到了这种地步,简直恨不得杀了他。
  早上,每当她看到女主人眼睛下面又出现黑晕,知道她又哭了一整夜的时候,珍妮的心都要碎了。
  但是她所能做的是对主家一片耿耿忠心,把泰丽莎照顾好,除此之外她就无能为力了。当初,在泰丽莎出世之后,伯爵好象情愿同妻子生活在一起,做这一家之长。后来,他实在过不了美人关,伦敦纸醉金迷的生活,胜过宁静的乡居和对家庭的责任,于是他又弃家而去。
  只有珍妮知道,每次伯爵回家的时候,女主人是怎样求上帝让他留下来,满足于她对他的一片夫妻情份。
  至于他为什么回来,原因是明摆着的。一等到他的目的达到了,便又重新投身到声色犬马场中去。
  留下来的只有弃妇的泪痕和破碎的心,即使最有自制力的人也难以忍受这样的痛苦。“他有薄情,又坏心眼!”珍妮冲着自己喊道。她用小时候从巫婆那里学来的咒语诅咒他,这些巫婆都是孚日山脉地区的,珍妮就出生在那一带。
  随着时光一年年流逝,珍妮也学会了装聋作哑,见怪不怪。
  尽管她现在对泰丽莎的前途仍是忧心忡忡,但是她注意绝不形于言表。
  她心想,如果情况不妙,她就只能由自己出面去找女主人的肖富尔家亲戚,请求援助。车厢很舒适,正当她们想着火车该开动了的时候,门开了,一名旅客走进车厢来。这是一美艳少妇,服饰华美,胳膊上塔了一件非常昂贵的黑裘皮大衣,更显得仪态万方。
  那少妇手里提了一个大首饰箱,她把箱子小心放在旁边的座位上。
  她给了脚夫小费,但是出手不算大方,所以那人只说了声“谢谢”,并没有说:“非常感谢,太太”。
  接着门又关上厂,乘警吹响了哨子,她们知道她们又上路了。
  泰丽莎凝视着那个新来的女人,她知道这样看人不免失礼,她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接着她惊奇地看到,一只小狗从这位太太的裙子下面向外张望。
  她发现,小狗所以挨它的主人那么近,是因为牵它用的绳子拉得太紧.它的头不得不抬起来。
  火车加速前进,女主人这时才把狗松开了,小狗立刻走开去,抖了抖身体,跳上了另一个座位。
  这是一条很漂亮的英国长毛垂耳小狗,毛是红棕色,一双吸引人的水汪汪的大眼。小狗坐在座位上,立刻开始不断地转身去抓自己的后腿,直到它的女主人用法语尖声吃喝。
  她吆喝得那样凶,泰丽莎不由得倾身向前,说道:“对不起,太太,可以让我来瞧瞧您的狗吗?我想不是跳蚤在咬它,而是别的什么东西。”
  她走到车厢的另一边。开始时拍拍那条狗,然后摸摸它的后腿安慰它,使它平静下来,她发现扰得它坐立不安的其实并不是跳蚤,而是一只小小的刺果。
  她把刺果拔了出来,给坐在对面座位上的那个少妇看。
  “扎它的是这种小刺果。”
  “它样子真可怕!”她说:“这是什么?”
  “这是一种小刺果,是长着尖刺的种子容易粘在动物身上,英国田野里长的一种植物上面就有。”
  “我有一套公寓房子,非常漂亮,我不喜欢在里面养狗。”
  “那您为什么带着它呢?”泰丽莎好奇地问道。
  “这是一个朋友,一个特别的朋友送我的,我不能拒绝。”
  泰丽莎用手抚摸狗,小狗紧紧挨着她,用鼻子去蹭她。
  “这是一条非常漂亮的长毛垂耳小狗。”她说:“它叫什么名字?”
  “名字很英国味,”狗主人回答说,“因此我当然要给它改一个名字。它叫‘罗弗’。”
  她的发音挺逗,把泰丽莎逗乐了。她说:“这个名字真是太合适不过了,长毛垂耳狗生性喜欢跑来跑去,它们也是很好的猎狗。”
  “我可没有兴趣。它在巴黎可不能乱跑!不过我要说,我能够扔掉它。”泰丽莎犹豫了一会,接待,明明知道自己不免唐突,她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如果您愿意,把它卖给找好了,”
  罗弗的女主人惊讶地看着她。
  “您要买它?”她叫道。 然后,她笑了笑“我自然没想到会有这种事!”
  “我喜欢狗,”泰丽莎解释说,“我相信它会喜欢和我在一起。”
  罗弗的女主人好象是突然下了决心似的,她说:“这条狗归您了!我把它送给您了!别谢我,因为送掉了它,我高兴。”“不过我还是要谢谢您!”泰丽莎回答说,“我向您保证,我一定善待它。”“我无所谓,”那个女人说,“我喜欢的是人,不是动物。”
  她又笑了,然后说:“对您我二人来说,还有一种有趣得多的东西。虽然他们也是动物,但是他们的名字叫‘男人’。”
  第三章
  “我恨男人!”
  泰丽莎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话一出口她就想到,在生人面前这样随便说话不好。
  对面那个女人惊讶地看着她。
  “恨男人?”她重复泰丽莎的话,“那么谁给您买裘皮大衣,买首饰,买好看的袍子和管您的吃、用、穿、戴呐?”
  泰丽莎听了这话反倒吃了一惊。惊讶之余,她看出来眼下坐在对面的那一位肯定是一个操皮肉生涯的高等妓女,关于这种人,她听得多了,她亲爹就是为了这种人从她母亲那里搞了那么多钱。
  那和她搭讪女人浓妆艳抹,尽管说眼下时兴浓妆,但这个女子的打扮还是太出格了一点。
  她的穿着也特别时髦。
  她的帽子上插了一堆羽毛,斜斜地戴在她卷曲的黑头发上,格外风骚,饱子里面衬的是最时兴的腰垫,而不是过去的裙架。
  泰丽莎还注意到她浑身多么珠光宝气。
  她耳朵上,她天鹅绒外衣领口下的脖子上,戴着闪闪发亮的钻石。指尖上的戒指成串,手腕上戴着镯子,一句话,穿金戴银,排场和时髦无出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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