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园  第12章

作者:诺言      更新:2020-12-23 12:28:36      字数:1100
  他慢慢走过来,伸手握住我,他的体温一向有点低,但是比我好,而且他的手很镇定很有力。
  “带我离开这里。”我小小声地恳求他。
  他把我拉上车。我靠在宽阔的车位上坐好,大概是由闷热的地方猛然进到冷气十足的车里,我开始不停地发抖,他看我一眼,伸手把车里的冷气关掉,又替我盖上一件衣服。
  “静聆打电话给我。”他的语调和平日一样沉着:“我马上赶过来。”
  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有超过十位数以上的亲戚,但静聆竟然打电话给他。
  “她说什么?”我问。
  “伯母突发性脑溢血,抢救无效。”他回答。
  “就这些吗?”
  “就这些。”他把着方向盘转了个弯,这人连开车都这么镇定沉稳。“你无须想太多,人死不能复生,好好休息一晚,明天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忙碌。”
  又是我?为什么又是我?我万念俱灰。方家有三姐妹,得宠的不是我,为什么到有事的时候是我去出头?
  “你又想多了。”他淡淡地说道。
  我不语。
  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事实上我也不在乎,那个时候我不在乎任何事,黄泉碧落,地狱天堂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但他只是把我带去他的公寓,三房两厅的房子,宽大舒适。
  我整个人都陷进客厅柔软的沙发里,一动不动,如果可以,我希望一辈子都不用移动。
  他从酒柜里拿了个古怪的瓶子,不知倒了杯什么放到我面前:“等一会,我去拿冰块。”我想那应该是酒,趁他转身,我已经拿起杯子一口气喝下去。
  听到玻璃杯重重撞到茶几上的声音,之牧惊讶地回头望我:“你知不知道在喝什么?那是烈性伏特加。”
  一丝火线沿着我的口腔直进胃里,我抹一下嘴唇:“我还要。”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看看我,又倒了一杯。我再一次仰头喝下,然后自己伸手去拿酒瓶,再倒一杯。
  等我喝完第三杯,他按住我:“再喝下去,我要送你去医院洗胃了。”
  一听到医院两个字,我的胃里开始排山倒海地翻涌,吞了口口水,我努力微笑着问:“真的只是伏特加么?我以为我喝的是工业酒精。”说完之后,我开始呕吐。
  他一步抢上前把我拎了起来,直接拖进浴室,我毫不示弱,从客厅一直吐到浴室。趴在马桶上,我一边吐一边哭,鼻涕眼泪糊了一脸,长发上也沾上污物。那天没有吃晚饭,我把胃里能够吐的东西全都吐出来,到后来只是一阵阵的干呕,一辈子也没有这么狼狈过。
  我听到之牧往面盆里放水的声音,看我吐得差不多,他蹲下来把我的长发撩起问:“吐完了吗?”
  我筋疲力尽地喘息着点头,他把我拉起来来,看看我的一脸狼狈,然后毫不动容地把我的头按进盛满水的面盆中。我尖叫挣扎,又被水呛到喉咙,那种感觉真是难受,温热的水好像一下子变成了杀人的利器。在我以为自己会被呛死时,他终于把我拉起来放到干净的浴砖上,又拿了条大大的干毛巾温柔地为我擦拭,我像个木头人一样不动,只是不停抽噎。擦完我的脸,他再继续小心翼翼地擦干我的头发,然后打横把我抱起来,一直抱进他的卧室。
  我在他的大床上躺好,他说:“睡一下。”
  我觉得全身轻飘飘地,好像在腾云驾雾,但思维还算清晰,我口齿清楚地说:“我们一起睡。”
  他啼笑皆非地望着我:“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起身去拉他,但是头太晕,只好又躺下。他总算在我旁边躺下来。
  我侧过身子,搂住他窄窄的腰身,开始在他耳边低语。我自问并不是个饶舌的人,但那天确实是喋喋不休,从来没有试着一口气说过那么多的话。
  “上学前班的时候,妈妈下班顺道接我放学,我一定要她抱。她很累,刚刚下班,送我回去后还要去幼儿园接静仪和静聆。但是我一定要她抱,不然就蹲在地上不肯走,静仪比我小一岁,静聆比我小三岁,为什么她抱她们不抱我?她没有办法,叹着气看我,眼神很无奈,最后只好抱着我走。后来对面走过来一个人,望着我很惊讶地说,这么高的女孩还要妈妈抱,真是懒小孩。从那以后再没要妈妈再抱过。”
  还有关于父亲的,“静仪才九岁就把她送去学钢琴,那时候整个学校里只有我们家有钢琴,同学羡慕得不得了,每个人都同我说,方静言,你家有钢琴哦。我却恨得要死,钢琴是妹妹的,我没有份。有一天趁着静仪去学琴,悄悄跑去把琴盖掀开,新钢琴特有的味道一下冲进鼻子里,琴键黑白分明,还在上面按了几下,触感像是叩动情人的心脏,很幸福。爸爸听到声音,高高兴兴跑出来说:静仪你回来了?结果看到我,话语马上改变,静言,你要小心点别弄坏了妹妹的琴---我以后看到那琴就绕道走。”
  之牧一直很配合地听着,有时候“哦”一声,有时候说“是么?”
  “最终发现全家最大的其实是爷爷,爸爸妈妈都有些怕他,因为我们住的是他的房子。他有一只很会唱歌的画眉,那是他最心爱的东西,为了讨好他,我帮画眉洗澡结果被它跑掉,他让我在青麻石上跪了一整夜。为这事还写了一首诗,最后两句是‘振翅不知去,只剩空笼荡。’那年只有十岁,爷爷看了诗以后很开心,给了五块钱,说我‘不辱方家’。我开心得很,马上拿着横财买了支三块七的口红。”
  有些事情只记得一鳞半爪,我在说完之后发现不对还会回过头来进行补充,反反复复,绵绵长长,不停地说。但是我不忘照顾他的情绪:“你烦了吗?”
  “很有意思,你继续。”他纵容我。
  于是我又开始,到后来实在没话可说,我甚至开始谈起夏单远。
  “第一次见他,他穿烟草黄裤子,白T恤,骑一辆二八的旧单车,钢圈擦得铮亮。我和卡卡放学回家,老远看见他,她扯着嗓门连名带姓地喊‘夏单远!’他回过头来对我们笑,牙齿雪白耀眼,笑容灿烂得像夏日里最猛烈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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