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大牌丈夫  第29章

作者:猫子      更新:2021-01-19 02:47:06      字数:1046
  爱他就觉得他可爱,谁教我就是那么爱他呢!
  没办法,我甘于当个无药可救的女人了。
  问我干嘛那么傻?管我!
  当女人不由自主爱上男人,本来就有傻里傻气的份儿。
  **
  *暖阳的午后,脑子里一片嗡嗡作响。
  公园里,大多是老年人,或是像我这样带着孩子闲晃的家庭主妇。阳光有些刺眼,无妨;令我感到困扰的是,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一脸鞑伐神情的年轻女子。我下意识抱紧怀中的女儿,仿佛女儿是我的勇气来源、唯一屏障。
  “小姐,你是说……”我晃了晃头,重新整理大脑受到的冲击。
  像是不耐我的迟钝反应,如女王般倨傲的年轻女子,俯视着我,并不屑的嗤哼道:“请你遵守约定,满五年就把任大哥还给我,别用孩子绑住他。”
  “你是?”
  “我是任大哥原本的未婚妻!”像胜利者般宣告之后,她似乎心情一沉的瞪着我,带着憎恨的咬牙切齿说:“虽然是任大哥不好,什么样乱七八糟的工作都接;可是,若非你用卑鄙的委托条件设计他,还利用孩子入任家户籍,我们早就已经幸福地走入礼堂。”
  她的话语,像是残酷的鞭刑,狠狠打入我不愿面对现实的心。
  我,只是任峡的“工作”。
  说真的,我庆幸自己坐在长椅上,才没双膝一软摔下怀中的孩子。年复一年,我逃避着不想面对的期限日,老天爷还是以让我哭笑不得的方式,派了人来通知我期限将届。
  这就是为什么,我从来不敢探问任峡的身家背景。
  三年多来,我对丈夫一无所知,只怕问出不能承受的结果。在这年轻女子心中,从任峡那里贪恋了几年幸福的我,恐怕是破坏她终生幸福的恶魔吧。
  不后悔,竟是唯一闪过我脑海的念头。
  我是不是很坏?
  “我阻止不了任大哥接下这种荒谬的工作,可是他答应过我,只要五年期限一到,就会回到我的身边。”美丽的女子充满挑衅,再次提醒我:“五年就快要到了,我今天是特地来提醒你,别再耍手段破坏我和任大哥的幸福。”
  见我沉默不语,美丽的年轻女子在甩头离去前,又狠狠瞪着我警告道:“用孩子当筹码,是最卑鄙的行为!”
  直到那女子走远了,我还是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没有离开的打算。
  时间分秒流逝,我只是在树荫下呆坐,听着啁啾的鸟声,失神望着蓝蓝的天空。彷彿察觉了我的心不在焉,很少闹脾气的奇奇突然哭起来,提醒着我这个当母亲的有多失格,竟然忘了还在自己怀中的孩子。
  “嘘,乖、乖喔奇奇,是妈妈不好……别哭了……乖,妈妈知道是我不对……你就快没有爸爸了,都是妈妈不好……”
  无视公园里来往的其他人,喃喃自语的我终于抱紧孩子痛哭出声。
  没有选择的权利,孩子是那么无辜啊!
  是呀,明明是我不好……**
  *任峡坐在Notebook前忙碌着,我突然从背后一扑,趴在他宽厚让人安心的背上。
  像是可以汲取能量的磁场,他的身体总让我觉得好温暖。
  吓了一跳,他也只是状似无奈的一叹,抓住我从后头绕至他胸前的双手,很是宠爱地把玩着,“怎么,奇奇睡了,一个人无聊?”
  “嗯,你陪我。”收紧双手,我毫不别扭粘得更紧。
  “我不是在陪你了吗?”似乎有些讶异我竟然会用撒娇的口吻跟他说话,他突然回过头,拉着我在他的大腿上坐下。
  想想,我的确很少用这么孩子气的方式对他撒娇。
  都三十几岁了,才学会女人撒娇的专利,我倒是觉得有点悲哀。
  可以跟所爱的男人撒娇,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啊。再不把握,我就快没这个机会了……“哪有,虽然待在同个房间及空间里,可是你的心思全放在电脑上,那能算是陪我?”我越过他的头瞪着桌上的Notebook猛摇头,像是在跟他的Notebook吃醋般。
  “我冷落你了吗?”没气我耍无赖,他笑得好温柔。
  老实说,我有点意外他的反应。
  我还以为,我突然变成这样他会很不自在呢。
  “那还用说吗?”甩开意外的思绪,我的确像是被冷落在家的黄脸婆,逮到了机会似地嚷嚷:“你最近好忙喔,一早就出门,晚上不超过十点不回家,假日不是加班就是把工作带回来忙,连陪我和奇奇到公园溜跶的时间都没有。”
  在我一连串的埋怨中,任峡二话不说举起手,用大掌捂住我的嘴。
  “亲爱的,听你哀怨不满的口气,我好象犯了十恶不赦的罪。”眸光闪烁的他失笑,似乎在为自己申冤,带着吊儿郎当的口气里,无异有些在跟我玩的味道,还对我笑谑:“你明知道你老公的劳碌命,也是在迫不得已之下认了的吧?”
  每次喊我亲爱的或老婆,不就是他起了玩心,想拿我当消遣。
  一起生活了几年,这点认知我还有。我们对彼此的个性,并不完全了解,然而几年下来总多多少少有些默契存在。一个眼神、一个笑容想传递的意义,都在理解范围内。
  瞅着他那对深邃的黑眸,开玩笑亦藏不住疲惫,我很认真叹了口气,“我的意思是,你干嘛那么认真做爸爸那边的工作?既然没有在工作上捞便宜的心,随随便便应付爸爸他们不就好了,何必每天忙个不停,累得像条老狗一样。”
  我曾对他说过,如果他有本事的话,尽管去把林氏企业的股份弄到手。
  就算他真有天大的能耐,趁工作之便侵占大部分的股份,把老头和大哥他们整垮,让林氏企业的主宰换人做,我也没有任何意见,更不会站在家人那边。
  只要他到手的,都算他额外的收获。
  可惜,他竟然说——他不像我那么爱钱,对侵占别人的财产没兴趣,该把工作脱手的时候他不会留恋。想想,那时我还觉得他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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