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翼下的风  第6章

作者:沈亚      更新:2021-02-08 09:28:33      字数:1031
  金韦恩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悦,但他迅速将它隐藏起来,仍戴上礼貌的面具:“寇先生,你抢的是我的未婚妻。”
  飞鹰一振,感觉到手底下的她僵硬起来,他不相信的低下头:“他说的是真的?”
  秦雪农的表情更冷:“韦恩,有什么话快说!”
  金韦恩舒适的坐在沙发上:“令尊要我来带你回去。”
  “免谈!”她决绝的回答:“你话已经说完了,可以走了!”
  金韦恩快速地流汇出一串外文,飞鹰听不懂,但他可以感觉到怀里的雪农微微地颤抖——显然是气愤使然。
  她也快速的回答了他一串话,金韦恩的表情变得相当难看:“你不是说真的!”
  “我当然是!你可以回去这样回覆。”
  “Kathryn!”
  她冷硬的面具出现裂缝:“我告诉你我叫秦雪农!”
  金韦恩俊美的脸上出现刹时的愤恨,随即软化下来,他走向前牵住她的手:“雪农,这是我们一生的幸福!”
  “那是‘你’一生的幸福!”她想抽回她的手,但他牢牢的握住,似乎想将她拉进他的怀里。
  寇飞鹰忍不住打掉他的手:“不要碰她!”
  “寇先生——”
  “韦恩,你可以走了!”她平静的离开二个气势火爆的男人,走至门边打开门:“我不会回去,也不会和你结婚,你请吧!”
  “k——雪农——”他还想说什么,却被飞鹰一把掀住。
  “还不快走?”
  金韦恩冷着脸打量他们二人半晌,他愤然的走出大门。
  “你也回去。”
  “雪农!”
  “我想静一静!”她的脸上除了疲惫便是一片空白。
  他心里纵使有千百疑问,看到她苍白疲惫的样子也问不出来了,他点点头走到她的身边,迅速在她的额上印下一吻:“早点休息。”
  秦雪农坐在她的客房里,双眼视而不见的盯着手中的咖啡杯,躺在烟灰缸里的烟屁股满满地仿佛一座小山。
  这个晚上是一场梦魇!
  长久以来不断重复的梦魇!
  十七岁离家,至今十年,她不会再踏上那一片家园。
  而十年来她不断的搬家,逃避着她那暴君似的父亲,冷血无情的母亲。
  她总是会被找到,也总是会逃脱,今夜如果没有飞鹰,她知道金韦恩会不惜一切把她带回去。
  他们要她继承他们的王国,她不是独生女,她还有一个哥哥,但是比起秦雪航,她显然是好对付多了。而他们也早就放弃秦雪航了,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浪子,今天在台湾,明天又不知道流浪到哪一个国度去了。
  可是她不一样,她需要安定,需要一个真正能够归属的地方,她没有办法像浮萍一样四处为家。
  当初选择当模特儿是错误的,可是一个只身来台,毫无所长的她除了走向伸展台之外,她想不出还有什么正当的行业可以让她半工半读完成学业。
  当年她和叶罗在法国相遇,彼此相知相惜,叶罗带着她和沈刚离开法国来到台湾,如果她不遇到叶罗,或许她会认命,或许她会按照父亲的安排嫁给金韦恩。
  可是现在,她只想逃离那个宫廷般的地方越远越好!
  其实她的父母并不爱她,而是他们太有野心,太过于苛求,金钱在他们的眼里已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他还想要权势,而她就是他们的工具!
  说来好笑,二十世纪的今天竟还有这种事,但她一点也笑不出来,这十年的自由使她再也不能忍受再回去过那种生活!
  现在她终于可以体会当年哥哥的心情了。
  寇飞鹰躺在床上,思绪仍无法脱离今夜的情景。
  那个名叫韦恩的外国男子真的是雪农的未婚夫吗?那雪农房里那些男人的衣物又是谁的?他知道她不是个放浪的女人,但她的神秘着实令他百思不解!
  他的心中那股无法平息的冲击令他辗转难眠。
  雪农很明白的告诉他,他们的关系仅止公事,而他却无法阻止自己对她的感觉。
  他眨眨眼,有些嘲弄的扯扯唇角。
  他是个连高中都没混毕业的街头混混,成天过的生活除了浪费生命外,便是刀光血影。
  而秦雪农,她高贵、美艳、谈吐、衣着全是上流社会的缩影。对她来说,他到底算什么?不过是个路边捡回来的流浪人而已。
  寇飞鹰很少自卑。
  凭着他的双拳、狠劲来打天下已是他长久以来的生活方式,他周围的人也和他一样以这种方式求生存。
  并不是说他不会羡慕那些开着宾士、住在大楼里、开一瓶XO就够他生活半个月的人,而是他也不认为自己的方式有什么不对,只不过他们用的是智慧,而他用的是血汗罢了。
  至于所谓合不合法,对他来说,只要不抢银行、不杀人放火就够了,这个社会有太多的死角,而他一向在阴影中生存。
  直到这一刻,他对自己的卑微感到自卑。
  他很明白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有领阶级和贩夫走卒一样都是人,可是他和秦雪农的距离却是无法否认的。
  她说她是一个星探。如果单纯的星探可以供得起这样的生活,那么人人都该改行去当星探了。
  多认识她一点,他们之间的距离就更远一点,而他无法忍受这样的距离,所以——
  所以,方法只有一个:赶上她!
  只有在他与她旗鼓相当的时候,他才有资格想其他的!而这是一段漫漫长路。
  寇飞鹰的双眼亮出摄人的光芒。
  他不在乎是走什么样的路!只要——
  能够赶上她,他会甘心做任何一件事!
  翌日清晨,他在他的门口发现她留的字条,要他一个人去做运动,准时回来与她会合。
  飞鹰很想见见她,一个多星期以来,他已习惯了每天早晨看见她灿烂的笑容,可是他也知道她会自己去必有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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