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线小红娘  第13章

作者:唐席      更新:2021-02-23 11:18:38      字数:1109
  “老板,回来了不去开会,在那边发什么呆?”特助王和彦走过来,把方才开会的资料放在他桌上。“那只只会骂人的九官呢?”那只鸟还真鲜,什么人不骂,偏偏骂宋杰骂得那么溜。
  “还人了。”宋杰支着头,懒懒的回答。
  “我看你去把那只九官买来比较好,闲来没事斗斗嘴也不错,千万别让它被什么八卦杂志发现,到时,你的一世英名,因一只鸟的胡言乱语变成一世臭名,那就太无辜了。”王和彦很有良心的建议,“那到底是谁的鸟,怎么把它教成这样?你曾经得罪过它的主人吗?”
  “谁敢去得罪那女魔头?”她不去得罪别人就该偷笑了。咦,对了,那女魔头叫什么来着?她惹他在这里伤透脑筋,却没报上名号来,这像话吗?
  “是女人?”王和彦不知打哪来的联想,“那么,她不是特别爱你,就是特别恨你,你自己想想看是不是曾弄大人家的肚子。”
  “啥,在你眼中,我是那么随便的人吗?女人要为我怀孕,还要祖宗八代保佑。”在他想来,那魔头八成非常恨他,否则不会整他整得这么彻底。看来,他得努力翻日记,看看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招惹过何人,赶快去负荆请罪。
  “好啦,你自己想想,我要出去办事了。”王和彦挥挥手,走出办公室,只是门还没关,又回过头来,“我倒蛮想念那只鸟的,它把我们平常不敢骂的,都骂光了。”
  “快出去啦,还在那里饶舌!”宋杰把一本卷宗丢向他。
  结果王和彦闪了,朱美莎进来了。
  她弯下身去捡起那本卷宗。
  “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在咖啡店门口,突然和黎娜跑掉?”朱美莎轻轻将卷宗摆在桌上,软着音调问道,想留给宋杰温柔的印象,其实心中正气得冒烟。
  她一路追了三条街,把高跟鞋的鞋跟追断了,弄得汗流浃背,衣服湿得像掉入水池,妆糊得像鬼,她这么尽心尽力,最后还是追丢了,想回咖啡店等,谁知距离居然那么远,只好坐在路旁休息,谁知竟然被狗当电线杆,让那视力不佳的笨狗撒了一泡尿,差点把自己熏死。
  而这一切全是黎娜害的,如果她没有撞上宋杰,两人手牵手跑掉,她现在该是和宋杰坐在罗曼蒂克的餐厅准备共进晚餐,才不会沾上这些倒霉事。
  “遇见衰神。”宋杰撇着嘴回答,耳边顿时飞过两个字,“你说她叫什么名字?”该不会连听个名字也会惹上倒霉事吧?
  “黎娜。”朱美莎重复一次,“‘娜娜恋爱中心’的老板。”
  “噗!咳咳咳……”宋杰刚喝进去的水霎时猛喷出来不说,连自己也被呛到,连胃囊都差点咳出来。
  “要不要紧?”朱美莎连忙顺着他的背,他咳得好可怜,她刚好可以表现表现。
  “你说她叫什么名字?”宋杰力图振作,又问了一次,这次很用力的吞了吞口水,绝对不会再被呛到第二次。
  “黎娜。”朱美莎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一问再问,碍于不想给他坏印象,只好装出温柔的样子,耐心的再说一次。
  谁知此时突然发生小规模地震,天花板上年久失修的吊灯,就那样硬生生掉下来,砸在宋杰的办公桌上,宋杰机伶的闪开,才没被砸到,谁知身旁的衣架也倒下来,不偏不倚的打在他身上。
  哇咧……她还真是个超级大衰神耶!宋杰欲哭无泪。
  “我知道了,她叫作……”宋杰战战兢兢的将办公室上上下下扫视一遍,确定不会再发生什么天灾人祸,才敢讲出这个名字,“黎娜。”
  这个名字他怎么可能忘掉?就是那个多年前,害他头上顶着一个大脓包参加国中毕业典礼,被同学取笑的人,他怎么可能会忘!?她砸的那颗石头,害他的头肿了半个月,头发被剃掉一半不说,整个头还肿得歪七扭八!连出国留学的计划都因此而延缓,留在国内报高中,还被同学笑了好久。
  去检查,医生说不只是外伤,可能是石头上附着某种细菌……哇咧,她随便捡起一颗石头就有细菌,要是她捡起一颗水果,那颗水果岂不变成生化武器?可是,她明明是个鼻子太扁、眼睛太小、嘴巴又嫌太大、熊猫眼、满脸豆花,说长相没长相、说身材没身材的丑小鸭,怎么长大后,摇身变成清丽美女?难道真是女大十八变?
  “怎么,你认识黎娜?”朱美莎心中有很坏的预感,感觉到黎娜可能是最足以威胁到她幸福的人,“对呀,你们该是认识的嘛,不然怎么会一起走?你们一定很久没见了吧?”
  她只想试探出自己要的答案而已,根本不以为那是好事。
  “我宁可不要认识那女煞星!”倒了八辈子的霉才去认识她!他气愤的一拍桌子,掉在桌上的吊灯和杯子弹起一尺高,吊灯碎得更烂,杯子也打碎,杯内的水溅得他满身,他慌乱的去擦拭,“可恶!”
  他气得要命,只要碰到她,就没好事,多年前砸破他的头,多年后害他被迫杀……她可不可以从这地球上消失呀!?
  “啊?”朱美莎心中窃喜,原来他讨厌黎娜,那她就没必要把她列为头号情敌喽?“我还以为你们是好朋友。”
  “是‘好想一手掐死的朋友’!”宋杰咬牙切齿的闷哼。
  不行,当年她害他害得这么惨,现在又冒出来恶整他,这些新仇旧恨他愈想愈不甘心,不找她把这笔帐算清楚,他就跟她同姓!
  “她曾经惹过你吗?怎么你气成这样?”朱美莎边替他擦掉衣服上的水渍,边安抚他的怒气,“听说她刚从国外回来,你就当她还没适应国内的生活又不懂事,别跟她计较吧。”
  说是擦水渍,还不如说是挑逗,瞧她正趁擦拭之便,来回的抚摸宋杰的胸膛,看他没有严厉拒绝,便顺势坐上他的大腿。
  “别再想她了,你今天还要跟我约会呢。”朱美莎娇媚的腻在他身上,咬他的耳垂,“别再想这些令人生气的事了,我们上床做快乐的事吧?”据说从来没有女人上过宋杰的床,她今天可要首开先例。
  宋杰以百无聊赖的哈欠压下心中那厌烦的感觉,把朱美莎推开——是朱美莎太倒人胃口,还是他对大部分的女人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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