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你咬一口  第34章

作者:佟蜜      更新:2021-02-26 04:01:37      字数:1447
  “你是说我昨晚买的东西都不能吃了?!我买了爱文芒果、霜淇淋、火腿、鲜奶和鸡蛋,全都不行?!”她拉开冰箱,拿出爱文芒果就啃下去,她还记得食物的味道但吃进嘴里味同嚼蜡。
  她丢下芒果,挫败地哭了。
  她啜泣。“我不要当吸血鬼,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啦……”她两颊泪痕斑斑,似孩子般无助,哭得他难受。
  他搂住她,低声劝哄。“如果能让你变回人类,我一定会做,但真的不可能,我不想这么说,但你只能接受。还有你刚转化,还不太习惯这身体,不要这么激动。”
  骂都骂过,脾气也发过,事实无法改变,她除了哭,也没办法做什么。
  他试着列举当吸血鬼的好处。“除了不能吃食物,其他并没有太大改变,你会发现,你的体能和力量都变得更强,所以冰箱才会变成那样。往后你不会生病,受伤会快速愈合,也不会留下疤痕,因为你的身体定型了,会维持转化当时的模样。”
  她抹抹眼泪。“也不会长高吗?”
  “呃,你已经二十岁,早就不会——”
  “女人生育之前都可能长高的啊!等一下——”她双目烁烁。“难道我胸部也不会长了?”
  “你已经二十岁……”嗯,从她凶狠的目光看来,显然二十岁不是绝对的分水岭,他安慰她。“没关系,我不在意,而且你不是有A吗?”
  “两边加起来等于一个A。”她脸色阴沉。“我好想掐死你——”
  “如果掐死我能让你高兴,你掐吧。”
  这话像调笑,但他表情认真,她瞪着他,这时才发现他脸色比平日苍白得多。“你怎么一点血色都没有?”
  “转化你的时候要输血给你,我大概给了你三分之二的血液吧?”
  她惊愕不已。“可是……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你那时候陷入昏迷,什么也不知道,我割开手腕,把血灌进你嘴里。”他淡淡的,仿佛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
  “那不是很痛吗?”
  是很痛,非常痛。“一点点。”
  她傻傻地望着他。以为她死去的时候,他很痛吧?要是他死了,她除了心碎哭泣,什么也不会,如果有任何办法能使他复生,她必定毫不犹豫,他只是做了同样的选择。
  若非有他,他们再也见不到彼此。
  他把她带回来了,用自己的生命挽回她。
  她的体内有他的血,取代她的。她环抱自己,有一股奇异的感觉涌上,她还是不高兴,但也没那么愤怒了。
  他温柔地望着她。“不生气了?”
  “不气一点点了。”她挨近他,主动投入他怀里,感觉到他的心跳,还有自己的。“虽然你妈妈陷害我,但你救了我,我们算扯平了。”
  无论如何,她已经变不回去了,不是要不要认命的问题,是她只能认命。
  往好处看,先前她是柔弱的人类,只能任那女人揉圆搓扁,现在她也是不死身,与她平起平坐。大祭师、吸血族第一人又怎样?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她有两百年,就不信一次也堵不到她!此仇不报,就让她从半个A变成-A!
  “嗯,我会想办法让你的气一点一点消掉。”
  “没那么简单。”她要把气愤转为报仇的冲劲,哼。
  “只要你在我身边,我总会有办法。”他下巴抵着她发顶,低哑道:“别说你要死,刚才你说宁可死掉,让我很难过。”
  “对不起,我气昏头了,胡说八道。”她叹气。“我本来想多点心理准备,跟你生活久一点,多认识一下吸血鬼,再来考虑,结果突然变成吸血鬼,我好慌,而且,我是想要漂亮的蓝眼睛……”
  他笑了。“眼睛颜色不是你能选择的,和原本的颜色有关。现在的颜色也很漂亮,像夕阳。”
  “我这样不会很奇怪吗?整个外貌都不同了……”
  “不会,还是一样美,”他吻吻她额头。“你让我想起一幅风景画,皮肤像白色沙滩,眼睛像夕阳余晖,黑色头发则像椰子树在沙地摇曳的影子……”
  “我觉得比较像荷包蛋配白饭,黑色头发是一个大碗公。”她再叹一声。“我就这样活两百年?”
  “差不多。”
  两百年,两个世纪,她已永远不同,立足点更高,看得更远,已经抓住的,可以抓得更久,这些都是他给予她。
  她隐隐感觉,他执着的爱在她体内流动,潜藏力量。她从未想过爱情可以如此具体,真实存在于每一个呼吸中。他们相爱,被爱情联系,他们彼此独立,也在灵魂深处交融,她更真切地感觉到他,化作坚韧而温柔的情感丰盈她。
  啊,她能想像相爱两百年的感觉了,与他并肩,爱至最终。
  “那……往后的两百年,叨扰了。”她明媚的眼眸终于露出一点点笑意,“还请你多多指教,祭师先生。”
  他凝视她,目光与她深深纠缠,沙哑道:“我很乐意。”然后他低下头,吻住她粉红唇瓣。
  【全书完】
  后记 佟蜜
  很喜欢影集“Lost”提到的一个小故事。米开朗基罗当年成名前,在父亲的事业底下工作,他每天到办公室,就对着一块大理石发呆,旁人问他在做什么。
  米开朗基罗说:“我在工作。”
  四年后,那块大理石,变成了旷世名作——大卫像。
  整本书写下来很顺畅,只有最后女主角转化成吸血鬼的地方犹豫了下。人该如何变成吸血鬼?一般电影演的是被吸血鬼咬了,自然就变成吸血鬼,但这太草率了,一个吸血鬼每晚要是品尝两个人,就造出两个吸血鬼,按这速度,地球上早就没有人类了。
  吃掉吸血族的肉?太恶心了。
  举行仪式?又不是邪教。
  想来想去,还是用交换血液的方式最适合。曾经在官网短文提到,我受到《夜访吸血鬼》一书的影响颇深,书中的吸血鬼就是用此方式将人类变成吸血鬼,先吸食人类血液,再将自己的血给人类饮用。血是重要元素,生物由此获得生命、维系生命,由血液去改变一个生命体,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
  所以……究竟为何想写这题材呢?可能和近来很想变成吸血鬼有关吧。
  越来越觉得生活太紧迫,每天只能睡八小时,不时有病痛,喜欢的与擅长的往往和自己的工作无关,工作与责任义务没完没了,太多时间贡献给别人,太少时间留给自己。
  想做什么?真正需要什么?为什么老是觉得累,总是在失去,想要的总是遥不可及?大家都没困惑,为何只有我在烦恼?我想逃走,向世界的尽头飞奔。
  在《夜访吸血鬼》书中,当年最喜欢的是小吸血鬼克劳蒂亚,后来看了相关书籍,对另一个女性角色印象颇深——黎斯特的母亲。
  她一生为家庭子女劳苦,到老病痛缠身,黎斯特将他母亲变成吸血鬼,她随即抛下所有,变成冒险家,在世界上到处漫游,探索她所欲知的一切,完全为自己而活。当时我并不喜欢这角色,觉得她任性,如今却终于懂了这角色的内在是全然的自我。
  假如变成吸血鬼,我可以整晚坐在山头看月亮,一看五十年。永恒把知觉和感情都拉松拉宽,终于有空间容纳自己,构筑更完整的自己。作为人类,哪能如此悠哉?
  假如我学米开朗基罗大师,四年盯着萤幕不动,会得到什么?大概是破纪录的电费帐单,以及无数“你是个不事生产的废人”的谴责眼光,没人会相信我在进行旷世钜作。这是个重视实绩的时代,你最好手上时时在忙,晚上加班、周末加班,休假还在想公事,要赚很多钱,把自己榨出很多存款数字,你才是个有用的人。这个世界的价值观就是如此,存在于体系之外的价值,便难以被承认。不脱离这个世界,就要依照世界的价值生活。
  人生实在短促,压力实在不可免。虽然生命在紧迫之中依然有精彩火花,但真的,好累、好累。所以吸血鬼于我而言,是个逃遁喘息的想像,是一种反抗现实的存在,是没有光的桃花源。
  我只是个渺小无用脆弱的人类,但躯壳里,有个吸血鬼的不朽灵魂。
  下回见。

靠信仰支撑的股票之泸州老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