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出手指数一数  第1章

作者:小可      更新:2021-03-12 03:46:21      字数:1060
  楔子
  「告诉我,乐园究竟是什么?」
  「乐园……是我们一直以来居住的地方。」
  「一直以来?从很久很久以前吗?」
  「是的,从很久很久以前。」
  「可是,乐园已毁,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只要我们能在一起,这世上哪里都是乐园。」
  「我们是不是认识很久了,在一起也很久了?」
  「答案妳都知道。」
  「唉,你还是要我自己想?」
  「总有一天妳会完全想起来的,不需要我告诉妳。」
  「AL,你又要离开我了是不是?」
  「……」
  「不论分合几次,你终究会回到我身边的是不是?」
  「妳是我最终的归宿。」
  「那么,请让我记得你,别再抹消我的记忆。」
  「即使妳会痛苦?」
  「即使痛苦,也胜过把你遗忘。」
  「再见了……」
  「AL……」
  「以后再见了,不知要等到……哪个时候?」
  第一章
  如果可以,我真想试试一个人住的滋味,最好前后左右方圆十公里之内没有半个人认识我,就我和一整个城市的陌生人。
  即使孤单也无所谓。
  真的,我是说真的。
  唉,也许没人能了解我为何会有这样怪异的想法,但只要想象一个孤僻爱静的女孩,却从小到大都过着热闹得像过年似的日子,应该可以稍微体会她为何老是想投奔荒岛去当鲁宾逊。
  只可惜,一个人住这种事情是个在三年之内都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唉,我才刚刚满十七,刚刚升上高一,刚刚展开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新生活。然而,这些「刚刚」,在昨天的开学典礼之后,全都成了梦幻泡影。
  一切都得拜我亲爱的妈咪所赐,认真算起来,我这一生中的所有「悲剧」,都由她而起。
  第一,我的名字是她取的。
  不论我爹如何抗议力争,不论当时的我哭得多么声嘶力竭,妈咪凭着「孩子是我熬了三天三夜才生出来」,这个天大地大的好理由一意孤行,于焉造成了我生命 中的第一个悲剧。
  我爹姓田,于是我也得姓田,所以在妈咪「创意」取名后,我变成田恬。
  当然,我绝对会有个跟着我一辈子也甩不掉的昵称绰号小名叫作「小甜甜」。
  God!天知道我有多恨这个名字!要是长得甜美天真活泼可爱,被人叫作小甜甜自然不是件坏事,名符其实兼问心无愧嘛!
  可是,人家我田恬和小甜甜可是八竿子打不着半点关系。
  本姑娘身高一七O,体重四十八,正面看是一片竹,侧面看是一扁竹,和卡通里那个满脸雀斑、圆滚滚的金发小甜妞根本没半点相像!
  要说有什么地方是我赢过她的话,大概就是皮肤了吧!从小到大,我可是连半颗痘子都没长过的,「每天只睡一小时」那个晶莹剔透的广告实在应该来找我拍才是。
  第二,我妈除了我就没别的女儿,也没别的儿子,再来她不喜欢狗不喜欢猫不喜欢养鸟养乌龟养蜥蝪,所以我是她唯一宝贝心肝兼非常有趣的玩具。
  撇开母女关系不说,假如我只是个陌生人的话,我铁定绝对百分之三百会认为我妈有虐待狂,而且以欺负女儿为生平最大乐事。
  我妈的嗓门不大,一点都不大,真的。
  住在「宁静社区」中,她的声音格外具有扩散力,让人想不听都不行。
  在巷口听到她在巷尾说话没啥稀奇,大概在叨念我昨天晚上又踢了被着了凉之类的小琐事,没啥好大惊小怪。
  如果在三条街外仍听得见她的声音,那表示她当天心情不错,也许是我拿了个什么小考成绩单回家,分数刚刚好给它爬过及格边缘。
  如果不幸,隔了五条街还听得见她吼声的话,那很可能是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在手肘或是膝盖割了道口子之类的。
  总之,街头巷尾,无不以我妈的嗓门来推测我家发生的各种状况,久了,各门各户竟也成了铁口直断,只差没出来摆摊子算命。
  最糗的一次,是十二岁那年,月事初次来潮,我偷偷拿着沾了血的底裤,想独自一人清洗湮灭证据时,不巧被我老妈看到了。
  而我那神经大条的宝贝老妈,完全没想到我是「那个」来了,还以为我严重内出血咧!
  「血!好多血!」她当场吓得花容失色,摀着额头一副快昏倒的模样,扯直喉咙尖叫:「孩子的爹快来啊!咱们的甜甜流了好多血!快叫救护车啊!」
  噢,当时真想死!平常受个小伤就搞得鸡犬不宁,那次更是弄得整邻整里的人都探出头来,交相询问田家又出了什么奇事。
  等街坊邻居知道田家大小姐终于「转大人」了,便纷纷送来一箱又一箱的贺礼,堆在我家像山一样高。
  我的成人礼,就在人尽皆知的情况下,开了个轰轰烈烈,妈咪后来是逢人就说,我本人则羞愧欲死,走在路上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想起这些往事,每每让我欲哭无泪,妈妈虽是爱我的,但爱之适足以害之,这点她怎么样也不会懂得。
  她以独裁的方式来爱唯一的女儿,全然不管我接受还是不接受。
  「恬恬,恬恬,哟呼,我买了早餐给妳!快下来!」
  听见这个声音,我原本就疼的头开始剧烈疼痛起来。
  为什么我连重感冒得头昏脑胀的时候,都没法摆脱这家伙的骚扰呢?
  这位大呼小叫、乱没礼貌的小子是谁?正是上陶下斯,陶斯是也。
  我可没胡扯,这位状似流氓的少年的确是我的青梅竹马陶斯。
  什么?有陶斯怎不见安东尼?哈,的确有一个叫「安东尼」的家伙,正好也是我的青梅竹马。幸好安东尼今天没来,不然我真会被这两人搞疯!
  陶家和安家的两位大少爷,生来好像就是要克我似的,从来不肯让我平静过日子。有时我会乱想,或许前世得罪这两个混世魔王,今生他们才这样纠缠,我的人生之所以悲惨至斯,这两人定得负起大多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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