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火失落的季节  第36章

作者:叶小岚      更新:2021-03-22 14:53:08      字数:1050
  很多听到这句话的女人都转头瞪着他,即使他再出色、再迷人,也不能免去他侮辱女人的这条罪名。
  石瑞刚知道自己理亏,他站起身。「我的车就在外面,黑色的保时捷,我在车上等你,把头发吹干就好,你怎么样都好看?」撂下这几句话,他看也不看任何一个女人,自负的走了出去。
  韦秋纯对着镜子笑着,他的最后一句话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赞美,要他再说比这肉麻的话,他八成宁可割掉自己的舌头。「吹干就好。」她吩咐师傅。
  「让他等,他简直目中无人。」吹头发的师傅和韦秋纯熟,所以也很敢讲。
  「你不觉得他有性格?」
  「是有性格、又帅,但是这种男人只可以欣赏,当情人或是老公就不浪漫了,夏天还好,冬天的话,不用寒流,他的眼神就可以让人冷死了。」设计师仍滔滔不绝。「男人要温柔一点的好。」
  「他也有温柔的一面。」
  「有吗?」设计师怀疑地问。
  「而且温柔得超乎你的想像!」
  十五分钟之后韦秋纯就上了石瑞刚的车,他一路无言的将车开到植物园。
  不是假日的植物园并没有很多的人,天气有点凉,石瑞刚将他的西装脱下来披在韦秋纯的身上,想也没想的,他抓着她的手,两个人就这么无声的漫步于一片翠绿的群树间,心中忧喜参半。
  「我拿到代理权了。」他侧过头的看看她。
  「恭喜你。」她没有停下脚步,也不意外。
  「但是我并不快乐。」
  「你该快乐的!」她讽刺着,虽然她的手还被他握在手中。「这不就是你当初甘冒一切风险绑架我的目的吗?现在你的目的达到了,你可以成为商业大亨,你可以在商场上呼风唤雨,你不该不快乐的。」
  「你父亲的反应如何?」他没有留意到自己不再指名道姓的叫韦大鹏,反而用「你父亲」来称呼。
  「他没有和我提这一件事。」
  「他失望吗?」
  「没有这个代理权对我爸爸的事业并没有影响,拿到了也只不过是锦上添花。」
  她的声调平平。「我只希望这件事快点过去!」
  「你不恨我?]
  「我不像你,动不动就恨来恨去。]
  他原本抓着她的手,现在移到了她的肩上,并阻止她再往前走,他的眸子充满哀伤。「你不怕我竭尽所能的去打击你父亲的事业?」
  「我爸爸会有应变之道。]
  「我可能会去向你父亲炫耀!]
  「那就去啊!顶多我爸爸把你赶出去而已!」她简单扼要的说:「不让你炫耀一下好像不公平,尤其是你真的连自己的自由都豁出去了。]
  「你心里并没有原谅我!]
  「反正你也无所谓。]
  「秋纯!」这次他只叫着她的名字。「你明知道我不会无所谓,如果我不在乎你,我没有爱上……」他自己打断他的话。「如果不是你,我现在就不会有罪恶感、就不会内疚。]
  「你又何必去考虑我的感受!]
  「你明知道我为什么要考虑你的感受,必要的时候,我可以把代理权——]
  「怎么样?」她急着问。
  「等我想清楚,我会做决定。]
  她的表情一黯,说不出是失望或是意料之中。「反正代理权在你的手中,你可以任意的处理。」
  「那我们——」
  她用着轻快的语气。「你知不知道这几天我和几个不同的男人喝过咖啡?」她抽回她的手,伸出了四根手指头。「我发现我们相处得颇融洽,渐入佳境,每个人都有一些值得称道的地方。」
  要不是考虑到她可能不会游泳,他已经把她推人荷花池内,他可以去体谅她孝顺的心意,但是他受不了她用轻松而且她也乐在其中的语气说道件事。
  [现在是二十世纪,做子女的有完全的自主权,尤其是你已经成年,你可以拒绝和那些男人见面,你可以清楚的让你父亲知道这一点。]
  「你要我伤我爸爸的心?]
  「所以你干脆伤我的心?]
  「你真自私!」她静静的对着他说着,一片乌云重重的笼罩在她的心上,失望像车轮一样的辗过她的心田。「我宁可伤你也不会去伤我的父亲,你恨他,我并不恨他,他不是你的父亲,但却是我的父亲。」
  「这么说我们是一点可能都不会有?」
  「只要你不改变态度就不会有。」
  「我和你一样!」他也硬下心肠。「我宁可放弃你也不会放弃我对你父亲的恨,我向你保证,我绝不会再借淑依约你出来,既然我们的立场都不会改变,长痛不如短痛,没有你我一样照吃照睡。」
  「很好!」她的身躯绷得好紧。
  「你大可以和全世界的男人去喝咖啡!]
  「除了你!」
  「除了我!」
  她愤而将他的西装扯下,往地上一摔。「我自己会叫车回去,即使没有车,我用走的也会走回去!」
  看着她像背后有鬼在追赶似的跑开,他气得握紧拳头却不知该找谁发泄,明知不可能,他就该死心,他可以去找依莉莎,找温莉萍,找张瑶玲,找卓可唯,找……
  只要不是韦秋纯。
  只要不是她!
  路边一摊传统的烤蕃薯摊引起了寇孝凯和刑淑依的注意,他们心有灵犀的同时走向了蕃薯摊。
  「你喜欢吃?]
  「天冷吃烤得热腾腾的蕃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她从来不会瞧不起蕃薯,也不觉得外来的薯条会比较好吃,她喜欢这种热热、甜甜又助消化的蕃薯。
  「我好喜欢吃!]
  「那就买吧!」他掏出钱。
  「老板!请你拿大一点的!]
  「好的!」老板挑了两个最大的,用纸袋把它们包好,现在蕃薯的身价可不低,一些大酒店甚至以蕃薯粥来当宣传的重点,人们开始返璞归真了,山珍海味吃多了,总会再回头去吃三、四十年代穷苦人家才吃的东西,这就是现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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