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小懒猫  第37章

作者:乔安      更新:2021-05-10 05:53:19      字数:1067
  “三个理由?”她比着手指头,探问道。
  “三个理由!”沈逸彬点头。
  “爸!”沈彻皱眉,不晓得老爸心裹在打什么主意,但他可不愿别人拿他的终身大事开玩笑,和芙菱的事情,他自有打算。
  沈逸彬摆摆手,完全不理会儿子的抗议,径自挑了书桌前的椅子坐下。“如何,想到了吗?”
  “我还没毕业,不想结婚。”虽然觉得沈伯父提的这个问题有点怪,但芙菱还是认真地提出了第一个理由。
  “我又没有要你现在立刻嫁给我。”沈彻抢先回答芙菱。
  沈逸彬点点头。“这件事很容易商量,而且我们并没有强迫你现在就嫁人。”
  芙菱思索了一会儿,又道:“我根本不会煮饭做家事,要怎么嫁人持家?对不对?大哥。”她看向蓝仲勋。
  观念中,总认为女孩子应该就要具备这项基本条件才行,因为没有男人愿意娶一位需要别人照顾的女孩回家当老婆,公婆们也不会喜欢一位笨手笨脚的媳妇至少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
  “这算什么理由!”沈彻举手敲敲她的脑袋。“我有嫌弃过你这点吗?”
  “可是你常笑我爱睡懒觉。”芙菱嘟嘴道。
  “这根本就是两码子事,傻瓜。”他又敲了一记,难道她连玩笑话都听不出来吗?
  “如果是这件事,你根本不必担心。”沈逸彬笑道。“当年阿彻的妈嫁给我时,根本连米都不会洗。”
  “而且她还以为‘发菜’是用人的头发下去煮的一道菜。”沈彻补充道,这已是家里最常拿来取笑老妈的一个笑话了。
  “难……难道不是吗?”芙菱睁着疑惑的大眼询问蓝仲勋。
  沈彻和沈逸彬面面相觑,同时沉默半秒,然后不约而同地大笑出声。
  “老天,你老妈找到对手了。”沈逸彬拍着沈彻的肩,笑得不亦乐乎。蓝仲勋则为自己没有认真灌输小妹一些“基本常识”而感到后悔。
  “你让不会也以为红烧狮子头是用狮子的头煮的吧?”沈彻捏捏她的鼻子。
  “我当然知道不是。”芙菱气呼道,她也只不过是不知道发菜为何物而已,就被这样取笑,她好歹也念到大学快毕业了,竟如此小看她。
  “既然前两个理由都不是问题,那么第三个理由呢?”沈逸彬笑问着。
  望着几乎已快笑出眼泪的三个男人,芙菱重重地拋下一句:“有没有第三个理由已经不重要了,反正沈彻的目标又不止一个,而我是绝对不会嫁给一个不专情的人。”
  “不专情?你说我不专情?”沈彻收住笑容挑眉道,显然对她的话非常在意。
  “你跟何美丽……”
  “你喜欢何美丽?”沈逸彬和蓝仲勋异口同声道,以一种怪异的眼神看他。
  “我根本不喜欢何美丽,要说几次你才懂。”沈彻重重叹口气,他真想把她鲁钝的脑袋扭下来检查一下。
  “我想阿彻也不可能喜欢那类型的女孩。”沈逸彬拉起芙菱的手,安慰道。
  “这点你绝对可以相信我,儿子的眼光应该不会和老爸差太远才是。”
  芙菱犹疑着,她也知道沈彻应该是不喜欢何美丽才对,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非常在意,可能是因为何美丽认识沈彻在先,才会让她这么没有安全感……“可是……沈彻还有其它的对象……”
  “谁啊?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晓得我有其它的对象?”沈彻真是有点啼笑皆非了。
  “就是那位你已经认识很久,声音很好听;并且唤你‘小彻’的人……”
  “她又是谁?”蓝仲勋严厉的目光扫向沈彻。
  “小……彻?”沈逸彬摸着下巴,听芙菱的形容倒像是……
  “老天,你到现在还没发现吗?”沈彻弯着腰,不断拍着大腿,笑到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什么?”蓝仲达靠在房门边,他才和沈伯母出去买个东西,家里似乎就发生了颇精采的事情。
  “你们为什么全在房里?不嫌挤吗?”曾雪媚也从门边探进半个身子。“嘎?小彻,为什么笑成这样?”
  一听到“小彻”两个字,连沈逸彬和蓝仲勋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到底什么事这么好笑?”曾雪媚挤进房内,坐在沈逸彬的腿上,对沈彻说道:“小彻,你快告诉我。”
  沈彻大笑着搂住芙菱。“有人吃醋吃到未来婆婆身上了。”
  芙菱看看沈彻,再看看曾雪媚。慢半拍地,她才恍然大悟,老天,她到底闹了什么样的笑话!
  ※ ※ ※
  芙菱无聊地拿着遥控器东按西转。
  “为什么都没好看的电视节目呢?”芙菱大叹一声,关掉电视,怀搂抱枕,对着一旁呼呼大睡的“麦可”说道。以前她随时随地说睡就睡,可是现在,她竟然连最爱的午觉也睡不着。
  她打量着正在睡觉兼打鼾的“麦可”。
  说也奇怪,她跟“麦可”刚开始可以说是同“性”相斥—意指同样性情懒惰到看对方不顺眼。但不知为何,“麦可”现在老是喜欢跟着她,虽然有时它迟缓的动作并没有改进多少,但至少它不会再对她的话听而不闻。所以每次沈彻外出打球时,“麦可”就会来住她这里。
  “懒狗,你觉得那个何美丽还会不会再做那种难吃的巧克力蛋糕给沈彻吃呢?”她摸摸“麦可”的脖子,故意吵醒它。
  “麦可”以十秒钟的速度张开了眼睛,投给她一眼“你这个问题很无聊”的眼神后,依然只花了半秒钟的时间,就重新合上眼睛。
  不错,至少它抬眼的速度已经比她第一次见到它时快了五十秒。
  “好无聊哦!”她喃喃自语。“也许我也应该跟大哥学学做菜才对。”光学做蛋糕实在是不够的。
  “麦可”不赞同地低呜一声,一头往沙发的抱枕里钻,它才不想当第一个试验品。
  芙菱掀开抱枕,恶作剧地抓着“麦可”的耳朵,郑重说道:“虽然沈彻很会做菜,但他如果看到我亲手做出一桌的料理,他应该会很讶异吧﹗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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