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难买落跑妻  第43章

作者:凯琍      更新:2020-09-22 16:24:47      字数:1165
  而从未使用的育婴房也快要派上用场了,因为她昨天去嫂嫂的妇产科诊所,已确定自己怀有身孕。
  走进主卧房,他轻轻把她放到床上,这是第二次新婚之夜,明明很熟悉了却觉得紧张,比起第一次更让人期待。
  “老婆,我爱你。”
  “我也爱你,老公。”
  明天他们即将飞到日本蜜月旅行,要参观漫画博物馆、要去迪士尼乐园,还要看看他跟日商合资的新大楼,她准备了布袋戏偶送给客户当礼物,这趟旅行一定满载而归。
  从今以后,她是自由的也是牵绊的,是爱人的也是被爱的,是快乐的也是烦恼的,这就是她想过的人生,完整而无憾的人生。
  【全书完】
  三重帮阿婆 凯琍
  标题注解: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地方叫三重,有一个帮派的成员都是阿婆,然后……没了(来啊来啊打我啊~~)。
  我出生在台北县三重市,正确说来是二重的一家妇产科,不过二重也是三重的一部分,本地人都知道。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几乎都在三重度过,但我从来没写过关于它的故事,它对我而言就是真实的生活,真实到我不知从何说起,这里有一处三级古迹(五谷王庙先啬宫),有淡水河和七座桥,有天台广场,有疏洪道,有布街,有夜市,还有什么呢?嗯……豆干厝,内行的都知道,少年耶要不要来一下?
  三重的命名源自于清朝开垦的先民,意思是“第三段的开垦地”,台语称为“三重埔”。三重距离台北只有一水之隔,房租较便宜,交通又方便,成为许多出外人的落脚处,最常见的就是来自云林、台南、彰化、嘉义等。在那个岛内移民的年代,人们唱着〈流浪到台北〉、〈黄昏的故乡〉、〈孤女的愿望〉、〈妈妈请你也保重〉,来到繁华的台北城寻找一条出路。
  我的爸妈就是从云林乡村北上(他们还瞒着双方家长私奔咧,不过那是另一个故事了,改天再说),希望能在大城市找到工作,刚开始就来三重投靠朋友。虽然小时候我们常搬家,大致上仍以三重为主,我是修德国小毕业的,叫我三重阿婆并不为过。
  三重常被人家说流氓很多,确实也不是说假的,话说大约十年前,某天我堂弟骑车停在红灯前,只因为多看了身旁骑士一眼,就被人拿机车大锁敲他的头,结果就是送医急救,缝了好几针。不过近年来新竹和高雄有凌驾之姿,飙车族或砍人案件其实到处都有,就看个人运气吧。
  三重有很多一楼都是小型工厂,机器运作声整天在响,三重的交通很乱、巷子很挤,有些老房子看起来很恐怖,但是它热闹而有活力,呈现凡人的生活、庶民的经济。
  有时到台北市,我都觉得自己像乡下人进京,有种格格不入的尴尬,但在三重我是自然而放松的,因为这是我熟悉的地方、我成长的环境,即使它不完美,却让我安然贴近。
  如果你说我像三重人,我会抬头挺胸告诉你,没错,老娘我就是这么的三重!
  三重帮是真有其人其事,大家可以自行google一下(连维基百科都有喔),它是一个从三重芦洲发迹的本土派系,跟黑道无关,只跟商界、政界有关。然后也真的有林家三兄弟,各自掌控不同企业体系,但不用google他们的照片了,因为都是阿伯阿公了,看了你会不想看这三本小说……
  某天我在外面一边吃饭一边看报,忽然瞄到三重帮以及三兄弟这几个字,我的脑袋瓜子就“喀啦”的一声,决定来给它写个系列小说了。系列名取为【三重帮兄弟】,但是跟帮派毫无关系,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写帮派……跟三重也扯不上太多关系,因为三重就是这样嘛,毕竟这是爱情小说,你说对不对呀(好一个借口连篇的作者)……
  说到不会写、不想写这件事(对我是常有的事),我就想到我写过不少孤儿身分的主角,因为我好懒得写他们的爸妈,为什么主角不是从石头蹦出来的就好呢?另外我也常写主角爸妈住在乡下或国外,一年才见一、两次面,这样最方便了。
  可惜我不会写魔幻架空的故事,不然就算从小说跑出来也不奇怪,脑细胞稀少如我只会写爱情小说,只好继续苦苦沉思主角是从哪儿来的这档事。
  说到离婚,其实我觉得这也不是一件坏事(天主教徒麻烦不要K我,谢谢)。
  我认识的一些亲戚朋友中,有好几对夫妻我都认为早该离婚了,不知还在互相折磨什么劲,有些当真离婚了却还住在一起,各过各的日子,大多是因为经济状况,女方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说呀女人要离婚就要有钱……呃,这样鼓励好像不对,反正不管男女都要独立,不然想分想合都有困难的。
  自由对我来说就是可以自己做决定,我很讨厌别人叫我该这样那样,也许太不懂妥协,所以才会嫁不出去,只能说幸好我没结婚,不然一定离婚,到时写这类小说就更有心得了吧。
  另外,在小说里写到海绵宝宝已经好几次了,没办法,我就是深深爱着他,自从我侄子把海绵宝宝介绍给我,这世界就变成一个亮黄色的欢乐国度。
  我从小就在老歌的环境中长大,因为我爸妈一直在听老歌(对他们来说是年轻时的歌),不管在车上还是家里,没有选择的我还以为老歌就是流行歌,小小年纪就认识文夏、西卿、洪一峰、邱兰芬等人。
  长大后学英文,同学借我“听老歌学英文”的卡带,这下又陷入英文老歌的世界,连我本人的英文名Carrie都是一首有二十多年历史的老歌。国中时电视上常播英文老片,害我又变成老片迷,爱上“魂断蓝桥”、“金玉盟”、“北非谍影”等老电影,当然相关主题曲也成为我的最爱,真是我不老谁老呢?
  某天我在某书局听到一首小提琴演奏曲,恍然想起那是我第一本小说的主题曲:〈今宵多珍重〉,书名就取为《珍重今宵多一些》,知道这首歌的人要不是真的很老就是老歌迷啊!好啦,我承认我是真的很老又是老歌迷,大家不用指着我了。
  我写那本小说的时候才十八、九岁,居然能出版我都觉得很奇怪,里面的女主角是在歌厅驻唱的歌手,每天都在唱老歌(果不其然又是老歌!),男主角是一个冷酷又爱误会别人的律师。有天晚上他们开车去北海岸兜风,我一时脑残竟然写成北海道(台日大跳跃),当初的编辑也没给我纠正,真怀疑他们有没有睁开过眼睛,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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