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  第7章

作者:孟华      更新:2020-10-08 14:10:42      字数:1067
  「那你被指控性骚扰时,监视器有开启吗?」
  羲雅直视这貌似温和,但骨子里精得跟狐狸一样的学长。「学长,监视器在该开时就会开了。」他保留地说道。
  晓昭扬起眉毛,然後轻笑出声,表情有一丝钦佩。「学弟,你还真敢呀!这棋下的可真险,如果那女人当场要求你把带子放出来,看你怎麽办!」
  羲雅耸耸肩。「就赌上一把了。」当他出现在记者会上时,那女人已经变脸了,而当他拿出监视录影带询问对方,需不需要当场播出当时情况时,她更二话不说立刻吓得落荒而逃,根本不需要再播放带子,即使当记者要求,他也没播映,因为事实已不言而喻。
  「我能问一下如果那卷带子真的有录到当时的画面,我们会看到什麽?」
  羲雅面无表情。「你会看到一个男人拚命的在喊:『林小姐,请你自重一点。』『林小姐,你别这样!』」
  「噗!」顾不得检察官的形象,魏晓昭仰头哈哈大笑。
  也难怪现场的记者一看到王羲雅现身时,全都窃窃私语,这麽帅的人,女人应该都会自动贴上去,怎麽还会去骚扰女人?
  王羲雅双手环胸,这件事早已被他事务所其他合夥人大大取笑过一番,算是先打了一剂免疫针,可以忍耐的等著这个笑声结束。
  过了好一会儿,晓昭才收敛,正襟危坐,清清喉咙。「你……不打算追究此事?」
  「得饶人处且饶人。」羲雅停了一下。「想想她也是可怜的,丈夫、孩子都不要她,身上又没什麽钱,官司又打输……」
  晓昭凝著他。「学弟呀!你要改改这种过於为人著想和温柔的态度,也难怪女人不想放过你。」
  「我知道……」他很想改,但他一直觉得女性是世界上最弱势、需要呵护的族群,想要他凶狠以对,实在很难呀!
  晓昭沈吟了一下。「……内部本来有意思要办这个案子,也好藉此警告一些民意代表,不要随便利用公众媒体来诬告他人,但你放了个空包弹,所以也没辙了。」
  「抱歉,学长。」
  「没关系,本来是有私心想为你出口气,不过……我会跟内部说明,叫他们不要再追究了。」
  「谢谢学长。」
  门口传来轻敲声。
  晓昭走过去和来人低声说了几句话,一会儿脸色便凝重起来,投给他一个抱歉的眼色後,便走了出去。
  羲雅往後靠向沙发椅背,轻轻吐口气。
  好累呀!今天才刚开始而已,他却已有疲乏之感。
  打发时间的打量整个办公室,架上、桌上、椅子上都摆满了层层叠叠的卷宗,看著上方各悬了一个牌子,分别写著:尚未处理、处理中、难以处理、已处理,他不由得失笑,佩服学长的简单分类法。
  目光落在桌上的一张照片,那是全家福照片,里面的人物正是学长一家人,说到学长的家人,可是他们系上的趣闻之一。
  原因无他,除了学长的父亲魏忠一象是受人尊敬的法官,学长的五个弟弟妹妹也非常有意思,尤其是他们的名字,分别是依「昭明文选」及「论语」这两本书取的,非常容易记。
  听学长说过,他们家人的感情很好,实在很令人羡慕。
  说到家人他就苦笑,他爸妈老是跑去环游世界,还能偶尔和他聚聚、说话谈天,就已经算不错了。
  想到此,疲惫感再度升起,他揉揉眉间,近来工作倦怠感有愈来愈严重的倾向,看来,他得尽快解决手中的案子,然後放自己一个大假,或者是——好好谈一场恋爱。
  不是有人说过,恋爱可以使人产生特殊激素,会使人变得更年轻、更有活力!而活力正是他目前流失最严重的能量……
  说到恋爱!他指的是真正的恋爱,而不是和女人一般的打情骂俏,他也不懂,为什麽桃花不断,可却没法定下来。
  不过他也不是不清楚问题在哪,他苦笑。
  如果能轻易忘却前女友卢琪敏曾经带给他的伤痛和背叛,或许他就可以再度认真经营一段感情。
  但这个想法还是先搁著,即使没去算命,他也觉得自己目前有「女祸」,所以少惹女人为妙,虽然表面不说,但前天所发生的事,给他的打击比预想中的还来得大,他已经宣告绝对不再接女性的案子了。
  站起身,走到可以看到外面办公室的玻璃窗前,如果学长还在忙,他还是先离开为宜。
  只见几个检察官聚在一起,正面色凝重地在说话,而他们的目光也不时瞟向旁边,令他不禁好奇地顺著望过去。
  那边坐了一个女子,只能看到她的侧面,坐姿挺直,双手交握放在大腿上,口口光直视前方的检察官们。
  这女子立刻吸引了他的目光,她的颈子修长细白,有一头乌黑的秀发,从侧面可以看到挺直的鼻梁,及金边的眼镜……最重要的,她愈看愈面熟。
  突地,那女子像是意识到他的注视,朝他望了过来,一时躲避不及,视线便对个正著。
  是她!白雪小姐!
  如果先看到她的背影,他一定一眼就认出,她是他每个月第一和第三个星期的礼拜一固定会在大卖场碰到的女子,刚开始他没有注意到,直到碰过好几次,才开始对她有了印象。
  之所以戏称她为「白雪小姐」,是因为她有著白皙胜雪的肌肤,且拥有一头乌黑、全无人工色彩沾染的头发,但教人印象深刻的原因不是因为她的外貌,而是她购物的方式。和她在大卖场碰过了无数面,可从未与他的视线交会过,她总是专注在货架上的物品,不像他还会去观察周遭的人。
  她走路动作很快,经常看见她快速推著推车与他错身而过,往往一阵风从他身边扫过,他不用抬头,也知道是这位姑娘越过他了。
  此外,她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和味道,但他也说不上是什麽?就像已养成的习惯,每回到了星期一去卖场购物时,他总会下意识的寻找她,看到她後,便在心中和她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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