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爱契约  第2章

作者:采璈      更新:2020-11-01 16:09:11      字数:1120
  狗仔:古装与时装,你比较喜欢写哪种?
  采璈:我是个善变的人,时装写久了就会想写古装,反之亦然。(狗仔:呃,那“久”是指多久啊?)嘿,一本或两本的时间吧;怎么样,够久吗?
  狗仔:有没有写作时,非做不可的事?
  采傲:不论是写作前、中、后,我最常做的事大概就是发呆了吧。当然,写作前还会和电脑开关挣扎——我非得开它不可、非开不可……可是我更想开电视开关,好想好想……也想打开床边的书,只看两个字就好……挣扎啊!
  狗仔:提到书,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书呢?
  采璈:嗯,从小到大每个时期都会有本记忆特别鲜明的书。记得国小三年级时,疯狂地爱上了《居里夫人传》,那时的我还曾因此而立下“将来要当科学家”的梦想哩!(想想,我那时大概真是“眼神闪闪发亮”的“有志儿童”啊!)但当国中一接触理化时,我的梦想就彻底破灭,还有那些数学方程式们就是不愿和我做朋友,所以我也只有默默地放弃了当居里夫人的梦了……
  而国中时则在图书馆借了一本张宁静的《春意》,那时我可被书中的浪漫生活给迷倒了,什么在原野采花拿到高速公路边卖啊(我们这儿大概直接被带到警局吧)、在后院的森林里采蘑菇做晚餐(我们这儿有“后院”就很了不起了,哪里还有森林啊?)等等,简直是梦嘛!不过这也难怪,张宁静先生是住在法国的华侨作家呢!
  到了高中,课业忙碌起来,除了功课还是功课,根本没时间善用图书馆,直到毕业后才有时间泡图书馆;从那时一直到现在,真可说是我看书的快乐时期,量比从前大得多了,而图书馆又可以让人将书搬回家一个月享受,真是美妙极了!
  现在如果问我最喜欢什么书,那真是多得说不完,只能列举几位钟爱的大师级作者了,例如:英国的简·奥斯汀、毛姆、狄更斯、笛福;法国的雨果、大仲马、卡缪;俄国的托尔斯泰;德国的赫塞;义大利的莫拉维亚;而中国的文学就更不用说了,如果要算,那可得从唐朝开始起算了……(狗仔:等、等、等、等一下,这样好了,狗仔帮你跟站长关说一下,找个机会让你在“吠报首选”或“生活小集”好好介绍介绍,好不?)好吧,那狗仔你可要记得喔,那我就下次再跟大家说啦!
  狗仔:所以你平常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喽?
  采璈:对,除了看书,就是吃饭、睡觉、看电视、和听音乐。每一样都好爱,缺一不可呢!我是不敢说什么“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的话,但随时我的床头一定至少会摆上一本书,睡前没摸个两下就会觉得空虚……(狗仔:原来你是用摸的,那狗仔我也要养成天天“舔”书的习惯,才不会面目可憎!)
  曾有人说过,书是世上最宝贵也最便宜的东西;宝贵在它是作者的心血结晶,而便宜在我们只要花些钱就可以将它收藏起来。写作是对作者所有生活历练与知识的总检阅,所以每当看大师级的作品时,内心就有深深的感动,真恨不得一辈子埋进书堆里啊!(狗仔:没错没错,大家要好好珍重书哟,不仅是保护人类智慧,也是保护自然树木喔!)
  狗仔:对了对了,美丽的采璈现在有没有喜欢的男人啊?
  采璈:男人啊……可不可以说我不喜欢男人啊?(狗仔:你不喜欢男人?!莫非你是……)才不是呢,人家我从国小二年级就会暗恋班上的男同学了,每学年换班级时就换一个男生来暗恋,所以我绝对正常得很(还很早熟哩!)。不过暗恋归暗恋,当我暗恋的对象向自己表示好感时,我欣赏他的心情立刻会转为厌恶(很怪吧?不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呢!),而且屡试不爽唷!
  经过十多年的暗恋经验,我现在竟然觉得好难喜欢上男孩子,特别是过年时亲戚都会问:有没有男友啊?我就觉得伤脑筋,因为我根本就不想交男朋友,眼前自己要做的事已经一堆了,实在没空谈情说爱。我想,大概是小时候就把“恋爱的心情”用光了,就像电动玩具里的主人翁,生命力用光就GAMEOVER一样吧,否则我真找不出为什么自己会对男生没兴趣的原因了。
  狗仔:最后,请采璈对大家说几句话。
  采璈:最重要的当然是——请多看人家的书宝宝喽;你们看我才有动力写嘛,拜托喽!
  还有,现今的社会已是男女平等,采璈要送大家一句话,就是——女儿当自强!这不是指女人要悍,而是指凡事自己都要涉猎一些,男生会的我们也要会一点,不要因为有了男朋友就想全部倚靠他,等到有一天他不在身旁时才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那就有点悲惨又空虚了。
  对了,在聊天室里,曾碰过大家问“在写作过程中,偶尔会有分场、故事编排成词穷的问题,该怎么办?”小小作者我的小小建议是:多看书喽!看多了就是你的了!
  第一章
  深黑的夜晚,一辆公车行驶在弯曲的山路间,在漆黑的弯道上熟练地前进着。这是辆末班公车,车上只剩稀疏几个带着倦意的乘客,靠坐在椅子上等待到站。
  一阵颠簸行进之后,公车在最终站停下,乘客们陆续下车。此时,却有一个不合作的乘客,满身酒味的靠倒在座椅上,半闭着眼、嘴里断续喃念着模糊的句子。
  所有人都下车后,司机回过头看向那不合作的乘客,只见她软倒在椅子上,像是醉得乱七八糟的样子。他于是皱起眉头走向这醉鬼,决定亲自摇醒她。
  “喂、喂,小姐,下车了,这是最后一站了!”司机摇着她的肩膀道。
  这个看起来还挺正派的小姐不像是这班公车的常客,也不知道是在哪一站混着人群上了车,恐怕是醉得不省人事搭错车了。
  “什么叫最后一站啊?我还要坐!”被摇得有些醒了,区亦翎于是胡乱挥开司机的手,叫着。“这是我第一次搭公车耶,你当然要做最好的服务!”她皱眉噘起嘴,看来就像个发酒疯的醉鬼般。
  “你神经病啊?我叫你下车就下车,要再搭就等明天!”手被这么一挥,司机也大声起来。原本还觉得这个小姐看来不像不良少女,但见她胡言乱语的样子司机也动起气来。年纪轻轻不学好,专跟人家学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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