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驾到  第10章

作者:富希乔      更新:2020-11-09 06:03:23      字数:1013
  她指了指桌上的一叠签呈。
  曾姊想了想。「那我们等到明天早上好了,明天早上他再不来,我们就跟总经理说一下,先发出去。」
  「好……希望这个顾问不会为难我们。」这份签呈很急的说。
  「啊!昨天他来打招呼的时候你刚好不在,难怪你不知道,他人非常好,你可以安心,而且啊,他帅得不得了,才来一天,就闹得整栋大楼的人都认识他了。他还跟总经理同姓,叫做葛森——」
  「葛森?!」她吓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嗯,他叫葛森,怎么了?」曾姊满腹狐疑。
  「Oh,GOd!」玛颖将脸埋进双掌中。好想哭啊……
  她怎么会忘了问住在她家的那个葛森大爷,究竟是在他们公司的哪个部门工作?
  而且,上帝是不是在玩她啊?!为什么那个烂人是她的上司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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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颖回到家一换好衣服,就抱着一叠卷宗,义愤填膺地来到松之间一楼的起居室。
  「咚咚咚……」她轻敲着纸门。不管再怎么生气,也记得家里的纸门已经有点腐朽了,稍微用力敲可是会倒的。
  「请进。」
  玛颖推开纸门,发现葛森好好的坐垫不坐,反而直接侧卧在榻榻米上,右手支着头,看着摊开在榻榻米上的杂志,说有多悠闲就有多悠闲。
  她忍不住鄙夷地蹙起眉头。这个跷班的懒鬼!
  「听说你是我们公司的顾问。」她没好气地道。
  「嗯,我还在想你需要多久才会发现。」葛森无聊地打个呵欠,一手翻着杂志。
  玛颖远远地偷瞄了一眼杂志,顿时乌云罩顶。那不是电玩杂志「新游戏时代」吗?而且他翻的是介绍H-Game的部分!
  「这份签呈麻烦你签一下!」她决定不跟他多说废话,直接把卷宗递给他。
  要不是因为这份契约很赶,这个懒鬼又跷班,她何苦把它抱回家请他看?
  「不要。」他淡淡瞟了一眼,冷哼。
  「葛先生!要不是因为你跷班,这份签呈早就签出去了耶!」
  「叫我森。」他慢条斯理地道:「要我签也可以,不过有条件。」
  「什么条件?」她有不祥的预感。
  「跟我上床。」他露出愉快的笑容,黑眸期待她的反应。
  他在玩她!玛颖眯起眼瞪他。哼!她要是会再上当一次,她也不用去当律师了。
  她深吸一口气,冷冷道:「用签签呈来威胁我上床,你这可是触犯刑法第两百二十六条,利用权势性交猥亵罪。」
  葛森笑道:「背得不错嘛!可惜……条号背错了,是第两百二十八条。」
  「什么?!」玛颖美丽的浓眉又打结了。
  「不信你去翻法条。」他指了指一旁书架角落的大六法全书。
  玛颖疑惑地望了他一眼,很快地走过去拿起六法查了起来。
  「啊……真的是两百二十八条!」她沮丧的「砰」地一屁股坐到榻榻米上。念了那么多次,怎么条号还是背错了?真笨啊……
  「我说得没错吧?」葛森笑了,志得意满地笑。
  「你怎么会有大六法?你也是念法律系的吗?」她不解道。
  葛森自顾自地站起身向她走去,高大的身影笼罩着她,接着在她的身旁盘腿坐下。
  「我昨天在回家的路上买的,不过,我不是念法律系的。」他耸耸肩道。
  「不是念法律的,干嘛买大六法?」
  「因为你呀!」他温柔地望向她,暧昧地说着。
  「……什么意思?」他的声音令她的心跳开始乱了起来,但她还是力持镇定,就事论事地问道。
  「我想知道我看上的女孩喜欢看什么样的书,」他故意说得肉肉麻麻,笑得让人心荡神驰。「所以我就买了一本来瞧瞧!中华民国的法律是长什么样。」
  这个理由虽然恶心,但却是真的,他真的是因为好奇什么东西比他的魅力还大,让她整天捧着当宝贝一样,才会上网订了一本。
  「骗人!你会背里面的法条,怎么可能是昨天才买的?」
  比起他那句「我看上的女孩」,玛颖的注意力全被他为什么能背得出条号吸引住了。
  「没骗你,我真的是昨天才买的,只是刚好下午才翻过刑法,记忆犹新。」
  「难不成你能过目不忘?」她惊讶地看着他。
  「也可以这么说。」他慵懒地笑道。
  过目不忘……如果她也能过目不忘那有多好……她略微灰心地垂下头,这世界上每个人的才智差真多!
  「嫉妒吧?」他侧头睨着低垂着颈子的她。
  「……」
  「你一定很嫉妒。」
  「……」
  「承认吧!」他伸出大手像摸小狗一样揉乱她的发,她的头发触感柔滑。
  「好吧!一点点。」她不甘愿地道。发丝掉到眼镜前面,她完全没发觉自己已经自然地接受了他的「逾矩」
  「你明明这么努力念书,却考不上律师,条号也背错,没有那个天分不如放弃吧!」一个人总该要有自知之明。
  「你没听过勤能补拙吗?一遍背不起来,就背它十遍;十遍背不起来,就背一百遍,我不相信我背一百遍还背不起来。」她说得很认真。
  「你这么想当律师?」他既好笑又佩服。
  他很聪明,任何事学一次就会了;也因此他很容易腻,任何东西看两遍就受不了,更不可能要他看十遍。
  有时他觉得太聪明是一件很累的事,因为把所有事情都看得太明白,烦恼便多了;把人性看得太透彻,就愈觉得可悲。
  「对呀!因为我很喜欢念法律,既然喜欢,当然希望能有学以致用的一天。现在做法务人员虽然也算是学以致用,不过,接触到的都是差不多的契约,契约虽也有很多范本,但还是当律师能做的事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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