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花郎  第35章

作者:艾珈      更新:2020-11-20 05:02:25      字数:1121
  只见他快速地解开他身上衣袍,一双似燃着火焰的黑眸,仍直勾勾地盯着白初蕊赤裸的身子瞧着。
  仿佛可以感觉到他眼神里的渴望,斜椅在贵妃椅上的白初蕊身子忍不住轻颤,随着他目光流连,一道道炙热的暖流逐渐漫过她整个身体,然后从她交叠起的双腿间滑溢出来。察觉到这点,白初蕊脸儿不禁羞红。
  没想到她竟变得如此敏感,常隶手都还没摸上,她便已经湿漉漉地准备好接受他的亲近了。
  脱得全身精光的常隶,爬上贵妃椅来到白初蕊身边。当两人赤裸身子相贴的瞬间,常隶忍不住闭眼发出一声叹息。“好久了,我等这一刻——”
  白初蕊手指轻抚着常隶脸庞,边害羞地坦诚:“其实,我来之前还很担心,你嫌我这举动太大胆了呢!”
  “这点子是谁教你的?”常隶一手揉着白初蕊胸脯一边低话。“凝香么?”
  被他这么一拨弄,白初蕊差点忘了该回答他的问题。“不,是晴儿。”
  闻言,常隶惊讶地一挑眉,然后大笑。“若是我忘了记得提醒我,明天一早我一定好好奖赏她,竟然想出了这么好的点子……”
  白初蕊张着大眼问:“你喜欢?”
  “爱极了。”
  之后,房间里便一阵旖旎欢声,久久不歇……
  【全书完】
  后记
  这次要在后记里讲的有两件事,第一件(讲之前先要站稳脚步)……
  狂贺狂贺!(用力喊)巴大神的作品《小猫》入围“第二届温世仁武侠小说大赏”——不是我胡夸,他写得真的是有够好看!当初有幸过目他的初稿,还没看完我就斩钉截铁的告诉他,《小猫》一定可以入选!
  为什么我对他的作品这么有信心?第一,当然是因为他是我“挑”的大神(没三两三,我怎么会叫他“大神”咧)。第二,自然就是因为写得太好了。我时常在想,该怎么分辨一本小说(不管是什么类型)写得是好或坏?除了看它是否曾经得过某某奖之外,我想,最直接的,应该是读者的感受。在阅读的过程中,如果能让读者觉得感动、激励人心,想起而效尤,甚至得到抚慰——我想这一本书,从读者这方面来说,就已经算是成功了。
  当然,上头写的那些一直是我的目标,我想,它们应当也是大神撰写《小猫》最原始的动机。
  第二件事,我想聊一聊一个陪我很久的小读者,我都喊她“贝”,宝贝的意思。
  她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跟她认识了,算算已经是四、五年前的事情(大约啦,以免泄漏我的真实年纪,笑)。起因当然是因为小说,她读了我的小说,觉得我写得不错,所以写信给我。当时网路还不甚流行,她只好一字一字,写在她精心挑选的信纸上头。那至于我就比较偷懒,我回信通常都用电脑打印打字(原谅我的字丑)。不过她也不嫌弃,我们这就这样一来一往,至今还有在联系。
  之所以特别想提她,是因为前一阵子她与男友分开了。
  贝她自称不是个很坚强的女孩,坦白说,初认识她时她的确是如此(其实我也是)。就拿我自个儿来说,虽然我的确有双子的开朗活泼,可是眨个眼睛(通常是环境转换时),却又很容易变得孤僻别扭——坦白说,我这种习性在之前我并不觉得多奇隆,因为已经习惯了嘛!可是贝不同,贝就会想,她这样,是不是叫做表里不一呢?
  虽然她常会说她不常动脑筋,可是从她的部落格文章里,我常可以发现她特有的细腻部分。一年两年渐渐过去,我发现她已在我不知不觉间,变得更成熟、独立了。
  看着她的成长,我突然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慨,尤其瞧她这一回处理她的感情事件,更是让我觉得佩服。我不晓得大家觉得“分开后不出恶言”这事难不难做,可是她的确是彻底地做到了。她当然很伤心,也掉了不少眼泪,甚至是在半被迫的情况下,得一下适应只有她一个人的生活。但对于过去的感情,对于朋友帮她抱不平(也就是骂前男友),她只是一句——不要再说他的坏话了。
  见到她那句话,我突然眼眶泛红。(真想冲过去揉揉她头发!)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但我却读出了她对过往感情的珍惜!你真的很棒!贝!
  2007年春假,不知道她放几天假,不过我已经从现在开始,怂恿她回南部跟我一块儿过年,我会骑摩托车载你去玩的!(信心喊话)
  一定要来找我嘿!
  然就算她不来找我——嘿!没关系,就换我上去!(这算不算变相的强迫中奖?!)
  后记最后,照例请出咱们的准百万金榜候选人,巴大神,来为我们讲讲他心目中的梦幻侠客列传。
  梦幻侠客列传 BJ
  《冯燕》
  少年侠客的理想,就数李白说得最透彻,他说他自己:“十五好击剑,三十成文章”,真是……天才到令人嫉妒的诗仙啊!
  “君不见,淮南少年游侠客,
  白日球猎夜拥掷。
  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
  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
  兰蕙相随喧妓女,风光去处满笙歇。
  骄矜自言不可有,侠士堂中养来久。
  好鞍好马乞与人,十千五千旋沽酒。
  赤心用尽为知己,黄金不惜栽桃李。
  桃李栽来几度春,一回花落一回新。
  府县尽为门下客,王侯皆定平艾人。
  男儿百年且乐命,何须徇书受贫病。
  男儿百年且荣身,何须徇节甘风尘?
  衣冠半定征战士,穷儒浪作林泉民。
  遮莫枝根长百丈,不如当代多还往。
  遮莫姻亲连帝城,不如当身自簪缨。
  看取富贵眼前者,何用悠悠身后名?”
  至于这首“少年行”诗中的主角原型,恐怕来自于前朝豪侠——冯燕。
  冯燕虽然被称为豪侠,但祖上只不过是没没无名的小人物罢了。他少年的时候专凭意气,一天到晚呼朋引伴、打球、斗鸡,乐此不疲。有一天,市场边有恶人抢夺不相识的乡下人财物,冯燕一听,就飞奔前往搏杀,一刀杀了恶霸,躲到田间。官府追捕杀人犯,冯燕不得已只好再逃到滑州朋友家去。没想到,冯燕居然又和滑州的军士们斗鸡打球得更起劲了,真是乐天派的大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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