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有罪  第4章

作者:寄秋      更新:2020-12-14 11:28:03      字数:1054
  这下子他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欲哭无泪地望向骤雨直落的上空,被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阴暗丛林。
  苦笑着,他只得向前走,心想着保持直线前进,总会走出这片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林子吧。
  谁知他想得太天真了,平时疏于整理的荒林处处是危机,有时是积淤的蓄水池,有时是高出地面的土堆,有时是造景用的废弃池塘和大石头,有时是自然形成的湿地,他不只一次跌入陷阱中,咒骂声不曾间断。
  蓦地,他眼尖地瞧见前方有微亮灯光,心中大石微微放下,虽然举步维艰,走三步跌两步,满身是泥泞,狼狈不堪,他还是拖着湿漉漉的笨重身躯朝光源处走去。
  但是,这是什么鬼玩意?
  冷抽一口气的风间彻不觉自问,有几分迟疑。眼前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形体是何物,不会什么倒霉事都让他撞上了吧!
  「你是人?」
  十分钟后,他确定鬼气森森的「女人」是活人。
  呃,是女人没错……吧?
  除了声音像,有双雪白透皙的美足外,他实在不敢想像有人能邋遢到这种地步,完全没有身为女性的自觉,流浪汉说不定都穿得比她体面。
  身为创造出「美」的整体造型师,他真的无法接受她的自我糟蹋,十根手指头发痒地想替她烫直那一头杂草,修剪刘海,换掉阿嬷时代的古董眼镜,修眉理容上彩妆,脱掉冲击视觉的丑恤和花长裙……
  「垂涎我的美色请放在心里,不要视奸我。」这男人的眼光……唉,太露骨了。
  闻言,他一怔,随即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你哪来的美色,一只史前变形虫,我就算瞎了也不会……」
  「看上你」三个字没能说出口,一只保丽龙空碗从天而降,正好罩住他脑门,活似西瓜帽。
  「人在屋檐下要斟酌言语,你知道外面在刮风下雨吧!」丁晓君笑得和蔼可亲,提醒他自身处境。
  面对一个只看得见半张脸的女人,风间彻识相地收回诸多想法。「你一个人住在这里?」
  「你有看到你以外的第三人,麻烦通知我一声。」她要贴符驱鬼。
  「你不怕?」就算不是引人注目的美女,独居仍有危险。
  她推了推镜框,噘唇吹起过长的刘海。「怕呀!尤其是不请自来的客人,我怕死了他们赖在这儿不走。」
  「我不是游民……」他试图解释。
  「等一下,先生,进屋先脱鞋,我可不想有两排泥脚印。」她今天没有打扫屋子的时间。
  一脚在外,一脚举高正在进入,风间彻定住了。「这是义大利进口小牛皮鞋,一双要价五万元。」
  「可是它泡水了,一文不值。」她哈的一声,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
  「你……」他忍恼地踢开浸水的昂贵皮鞋,将臭袜子丢在屋外廊角,光着脚丫子走进木板铺地的室内。「我可以借电话吗?」
  风间彻从西装口袋掏出湿漉漉的手机,很明显它泡过水了,不能再使用。
  「向后转,角落的茶几上。」她一比,很有待客之道。
  「角落……」手拨式的,现在还有人用这种过时的电话?
  「啊!对了,我忘了缴费,它被断线快半个月了。」她太忙了,忙得没时间做些不重要的事。
  「……」手持电话筒,耳边传来嘟嘟嘟的声音,那张大受女人欢迎的俊颜变得非常难看。
  
  「喂!你的衣服一直滴水,最好想想办法让它别滴了,要是木板吸太多水腐朽或长白蚁,我可要向你索赔。」
  这女人、这女人……她没瞧见他媲美偶像明星的俊帅脸孔,以及令人称羡的强健体魄吗?多少人为了求他一睐,无不用尽心机。
  而他就在她面前,落魄中仍带着非凡帅气,举手投足间的男性魅力无人能及,即使是八十岁的老太婆也会为之芳心大动,面红如潮。
  可她不只视若无睹,还当是碍事的臭虫,连连挥手要他走远点,甚至口气有点嫌弃,一回屋便在有盏台灯的桌前坐下,视他为无物地执起炭笔直挥。
  他,第一次被人忽视得这么彻底。
  这是耻辱,以他俊美如俦的外表居然有人不鸟他,还不为所动地做起手边的工作,这对在女人堆里无往不利的他而言,简直是践踏男性尊严。
  虽然她不像女人,而且不正常到极点。
  「或许你可以借我一套便服,让我换下这一身湿衣。」他露出最亲善的笑容,电力十足地展现优雅气度。
  抓了抓头发的丁晓君施舍地给了一眼。「你觉得我这儿有男人的衣服吗?如果你想穿我的也行,只是怕不合身。」
  说完,她凭着脑海中的想像,咯咯地笑了起来。
  风间彻的脸又黑了一半,表情比被雷劈中还难看。「我需要一件遮蔽物,除非你不介意我继续滴湿你的地板。」
  她一怔,目光直直地往上移。「厚!听起来像是威胁,我帮了你,你反倒对我不怎么友善。」
  一句话,忘恩负义,这年头狼心狗肺的人越来越多了。
  「小姐……」他很感激,但全身黏答答的真不好受,他还闻得到身上发出的臭泥味。
  「我姓丁,叫我丁小姐,还有,长廊走到底有间空房,放了我阿公『生前』的旧衣,你自己去挑了穿。」别来烦她。
  灵感一来什么也挡不住,她要趁缪思女神还在时多赶两张稿,免得天一亮她又想睡觉。
  丁晓君是标准的夜猫子,也不知打哪时开始,她就寝的时间越来越晚,相对的,早上就爬不起来,久而久之造成恶性循环。
  这些年她的作息是日夜颠倒,人家刚要起床她才要睡,别人夜晚昏沉沉,她精力旺盛得仿佛喝了十瓶蛮牛。
  所以她做不来朝九晚五的工作,随性的个性也不喜受拘束,因此在家接案最适合。
  当然,这是兼差,她还有一份大家眼中的正当职业,只限晚上。
  「生前?」他忽然觉得毛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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